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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s必一体育东江环保(00267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09-14 10:17:47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bsports必一体育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9月 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碧安、余帆、李向利及王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刘晓轩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贾国荣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根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王碧安、余帆、李向利拟任执行董事,王石、刘晓轩、贾国荣拟任非执行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bsports必一体育、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bsports必一体育。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金惠、萧志雄、向凌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bsports必一体育,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拟定第八届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长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4年 7月)》等相关制度确定,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bsports必一体育、增量奖励和专项奖励收入等构成。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公司其他职务身份领取岗位薪酬的,不另外领取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0日下午三时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号东江环保大楼 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碧安,1973年 10月出生,中员,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广东省乳源县大布镇、主席;大桥镇、主席;乳源县委、援藏任林芝县委;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局长;广东省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局长;南雄市市委、市长、市政府党组,南雄市委;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江环保、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员代表。

  截止本公告日,王碧安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碧安与公司董事bsports必一体育、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向利,1981年 11月出生,中员,工程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师、经济师。曾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党群人事部总经理,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现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党支部、执行董事、总经理,平远华企稀土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向利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利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帆,1979年 2月生,中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及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事部部长、监察审计室主任,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监事会主席,广东省广晟国宏地下空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东江环保纪委、监事会主席。现任东江环保党委、工会主席及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余帆未持有公司股份。余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石,1968年 11月生,中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冶集团长沙冶金设计研究总院环保分院总工、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东江环保副总裁。现任广东省广晟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石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任职之外,王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晓轩,1977年 7月生,中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产业发展部经理 、副总经理,上海宝钢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总支,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兼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转底炉事业部总经理、党支部、湛江宝发赛迪总经理,现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东江环保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晓轩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之外,刘晓轩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国荣,1970年 11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结算部经理、结算部经理兼稽核部经理、风险总监、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江苏苏豪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中层正职级),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事务部、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总经理,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总经理。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董事,兼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贾国荣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之外,贾国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金惠,1965年 9月生,中员,博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循环经济与城市矿产研究团队首席科学家,现任联合国环境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循环经济分会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委会主任、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研究成果城市循环经济共性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 1,2016),并于 2016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2021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获联合国环境署奖励和表彰函各 2次、省部级科技奖励 20余项。担任循环经济英文期刊主编,环境工程学报(副主编),东江环保独立董事,兼任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金惠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金惠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萧志雄,1971年 3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公会会员,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非执业会计师及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会员。于 1994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并于 2008年至 2018年 6月期间先后担任合伙人、毕马威中国房地产业主管合伙人及毕马威中国(华南区)资本市场发展主管合伙人。曾担任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荣万家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东江环保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微创脑科学有限公司及 China Gas Industry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之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萧志雄未持有公司股份。萧志雄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凌,女,1981年 5月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博士。2006年 7月至今在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任教,目前担任知识产权系主任。兼任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向凌未持有公司股份。向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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